第108章 108.一罪不二审-《东京警察非正常升职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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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一起事故,造成了三死一残的惨剧。

    而肇事丰田轿车的驾驶员就是大津黑治,大津黑治后被赶到的警察当场逮捕,警察逮捕他的时候,就发现他的精神状态不对,经过鉴定,在大津黑治体内检测出了冰毒的成分,他刚吸过毒,这是属于毒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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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本来,这案情清晰明了,作为毒驾再上肇事逃逸,并造成三死一伤这种不可挽回的惨剧,大津黑治绝对会被重判。

    但是,大津黑治在炒股上很有天赋,三十多岁就已经累计了几十亿円的身家。

    在出事后,他花费了数亿円聘请了一位有名的刑事律师。

    本来案情明了,证据链验证,应该是无可辩驳的,但那位刑事律师却硬生生给大津平久弄来了一份精神鉴定证书,证明大津平久患有精神疾病,他在车祸发生时,正处在精神失常状态。

    按照相关规定,大津平久是属于精神病人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,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。

    最终,大津黑治被判决为精神病人,无需负法律责任,只是被送入了精神病院接受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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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在大津黑治入院不久,就有记者报道,接收大津黑治的精神病院,刚刚接收了一大笔捐款。而因为此,大津黑治在里面的生活很自在,不但有特别装修的住所,还有专人负责的饮食,并且不会被医生护士打扰,每天依旧可以炒股,简直就像是住酒店一般。

    并且,之前给大津黑治开具精神鉴定书的医生,案件结束后便移民国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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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大津黑治的判决有问题,也有民众发起请愿——重新审判大津黑治。

    但根据‘双重危险’法中的一罪不二审的原则,大津平久的肇事案已经宣判,他就再也不会因为那次的肇事案接受法律审判或惩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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