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... 上杉信到小野田秀义身边道:“警视,这尸体的身份,我可以确认。” 小野田秀义心中也大概有了答案,但还是确认问道:“谁?” “小岛朋香,绿地公园抛尸案中的受害人,警视,您看这是她的照片。”说完上杉信将照片拿给小野田秀义看。 小野田秀义对此了一下:“是同一人。” “警视,我想向您请示一下,此事是否需要通知下现在负责案件的特别调查第3系。” “应该的,你去通知吧。” “是。” 警察办案,时不时会查到其他案件的相关信息,这时警察就有信息共享的义务了。 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,如果为了自己案子的保密,不分享也不违法。 所以,愿不愿意分享,还是主要看负责人意愿如何。 现场的人,还包括其他部门的人员,很难保证信息不外泄,所以小野田秀义干脆做个好人,主动做信息分享。 ... ... 当初,搜查本部解散后,绿地公园抛尸案的后续调查由特别调查第3系的人员负责,不过这几个月,没有听到案件的任何消息,看来他们也没什么进展啊。 上杉信电话通知他们二十分钟后,一位看起来有些邋遢大叔急匆匆赶来,他就是特别调查第3系的系长大田泰平,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位头发些许斑白的故人,是搜查一课的管理官三船切兵卫。 上杉信跑过去道敬礼:“管理官阁下,好久不见,还有大田警视,您好。” 上杉信是有三船切兵卫联系方式的,他本也想将这件事通知三船切兵卫,不过想想还是算了。 首先绿地公园抛尸案搜查本部已经解散,三船切兵卫不再是负责人,不再拥有案件调查权,分享给他案件信息并不合法。 而且他不确定三船切兵卫是否对这案子在意,否则热脸贴冷屁股就不好了。 如果他真的还在意,他可以通过别的渠道得知这件事的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