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41.-《东京警察非正常升职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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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获得的线索似乎很完整,仅通过现场遗留的各种线索,就基本完全复原了命案的过程,还有那适时出现的黄色橡皮艇,也是在为那第11人提供存在的证据。
这是不是太过奇怪了?
没错,很奇怪!
正常来说,凶杀案的凶手会用尽各种方法隐藏自己,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而像这次这样遗留这么多的线索,明显就很有问题。
凶手要杀宝岛阳平,完全可以将他的死伪装成自杀或是意外,最不济也可以弄成失踪吧,毕竟没有尸体,也就没法确认这是谋杀案,而这里又是海岛,把尸体沉到海里不是很方便的事吗?
凶手明明有更多更好的选择,为什么却要选最差的方式呢?
凶手堂而皇之的留下各种线索,特意说明这是一起凶杀案,甚至特意引起他们的注意。
比如用弩箭射掉水晶灯,还有用火烧,这些都是多余的。
这个杀人方式很有问题,如果要杀人,一只弩箭足矣,全部不需要后面的行为,因为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。
但如果是因为和被害人有仇,所以才用水晶灯扎,用火烧的。
但这也不符合逻辑啊,因为水晶灯可以瞬间将宝岛阳平毙命,如果要折磨他的话,应该在他生前折磨他,而不是将他杀死后再用火烧,这样并无多大意义。
那问题究竟在哪呢??
而且这两种行为引发的动静很大,将上杉信等人给快速吸引过来。
...
所以,凶手本身的杀人方式就很有问题,这根本不像是一场普通的谋杀,反正像是一场表演,用各种方法吸引上杉信他们关注这场谋杀。
不过,换个角度思考。
如果他们目前所发现的线索,都是凶手故意留下的。
而凶手这么做的目的,无疑是为了引导他们,更快速的接近案件的“真相”。
但这个“真相”是真的真相吗?还是是凶手想让他们以为的真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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