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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,就是已经有了成功案例的法律手段追讨。
但是文物追讨是一个严密的法律诉讼流程,并非如普罗大众所想象的那般轻易。
虽然我国在1970年与今年签署了两份关于文物保护的国际公约,但这两份公约作为法律文书,本身也具备一定程度的缺陷:首先是追溯期限有相应限制,理论上法律只从签署日期开始生效,并不具备追溯性,也就是说,1970年签署的法律,只能约束到1970年之后的文物流失行为,对于之前流失文物,想要通过1970年条约追回是极度困难的。
其二就是法律主体的转移,虽然国家有法律规定地面和地下的文物属于国有,但这同样也在《文物保护法》生效以后才能生效,即便《文物保护法》强调了追溯前提,但也只能上追到“建国后”,也就是说,四九年是一个分水岭。
第三是公约只对签署协议的国家才生效,它不是两个“强行法”,所以约束力甚微。因此追讨中常见的现象是,在文物几经转手之后,一些国外博物馆与收藏者常以“善意取得”为理由进行搪塞。
皿方罍既非战争掠夺流出,又非被盗流失,年代还远在建国之前就已经流失海外,而且还几经易手,因此想要通过法律追讨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好在法律没法有效追讨的时候,文博界、企业界和收藏界还可以出手。
因此当王老爷子找到周至和林婉秋提及此事以后,两人就开始了应对之策。
首先是林婉秋发现了皿方罍曾为卢氏所收藏的证据,发现他最终是通过嘉德拍卖行将文物转手的。
而在法国有一个研究卢芹斋的专家,汉学家罗拉女士,刚好还是嘉德高级副总裁、中国瓷器与艺术品部国际主管。
而这个罗拉女士和周至在为安思远筹备佳士得四季拍卖会时,受嘉德的幕后老板贝林爵士推荐,和周至有过深切的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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