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1、普法教育和公审大会-《明末钢铁大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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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个案件,司法官吏都把如何适用法律,为什么这么判决讲的很清楚。说的都是大白话。百姓们都听的明明白白的。
一时间,百姓们都听的兴趣盎然。
随后就是重犯了。
“诸位老少爷们,这个犯人,是一个杀人犯。”
现场顿时一静,这个厉害。
官差把犯人拎起来,说道:“你自己说你为什么杀人。”
犯人一脸倔强,瞪着一双牛眼,气喘吁吁的。
“他妈妈的,老子为什么杀人,借了一个老头三贯钱,到期了老头非说是借是的五贯钱。欺负人不识字,他奶奶的气不过,就在老头脑袋上打了一棍子。谁知道他脑瓜皮太薄,就死了,这能怪我吗。”
执法官吏问道:“你可认罪伏法吗”
“呸!老子冤枉,我他妈的,比窦娥还冤呢我。”
犯人激动的破口大骂,不停的挣扎,衙役赶紧把他控制住。
林月如和小娘皮被逗乐了。笑得花枝乱颤。用小手指着窗外,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:“老爷,这是什么人啊,把人打死了,还怪人家脑门太薄。这世上怎么有这样胡搅蛮缠的人。”
官吏接着说道:“案犯李某,在打被害人第一棍子时,法官可以认为他是情绪冲动,一时失控,没有剥夺对方生命的动机。可以考虑按照伤害罪处理。但是李某连续用坚硬的枣木棍子击打被害人头部,造成对方脑浆迸裂。当场死于非命。就完全是故意杀人性质,故而判处死刑。公审后,押赴刑场处决。”
周围百姓一片嗡嗡声,都在议论官府执法的考量。都感到不虚此行。大明打官司,很少有这种掰开了揉碎了给你一个说法的。
“我多伦城,严格按照律法办事。有法必依,同样的犯罪同样处罚。同理,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。也就是说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。不会受到法律追究。从明日起,官府设立法律咨询处、公证处。民间借贷和商业行为,可以到官府下设机构办理,避免出现纠纷。”
人群里,又是一片嗡嗡的议论声。
人们都非常激动。普通百姓那里懂得法律,即不知道法律条文的规定,也不知道法律适用的原理。都是官府怎么说怎么是。
打官司两眼一摸黑,输了也不知道怎么输的。
所以,百姓不敢打官司。以至于民间有“跟人有仇,劝人诉讼造房。”的谚语。
如今,你不懂法,你不识字,都没有关系。到官府公证处订立契约,保证不会被骗。真是太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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